全市印刷企業:
按照《印刷業管理條例》及省新聞出版局《關于開展2021年印刷企業年度報告、復制單位年度核驗和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相關要求,決定開展2021年全市印刷企業年度核驗工作?,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年度核驗的范圍
已領取印刷經營許可證的印刷企業(含2020年新批準設立的印刷企業,不包括復印打印企業)
二、年度核驗時間、程序
(一)年度核驗時間為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1日。
(二)印刷企業在浙江省印刷管理信息平臺(http://220.191.243.157)企業年度核驗板塊進行網上年度核驗填報(企業賬號見附件,密碼為本企業印刷經營許可證號),該平臺預定將在3月底關閉年檢功能。
(三)印刷企業通過印刷管理信息平臺網上審核(其中出版物印刷企業經逐級審核,省局最終確認)將《印刷經營許可證》提交至市新聞出版局審批窗口,市新聞出版局將根據上級統一部署換發新證。
三、印刷企業需通過浙江省印刷管理信息平臺提交的材料。
1.年度報告表。(填寫)
2.營業執照。(在“相關信息”欄中上傳)
3.印刷經營許可證。(在“相關信息-其他附件”欄中上傳)
4.印刷法規培訓證書。(在“相關信息”欄中上傳)
5.印刷企業自查報告。(加蓋企業公章后,在“相關信息-其他附件”欄中上傳)
6.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(在“相關信息-其他附件”欄中上傳,限外商投資印刷企業)。
出版物印刷企業在通過印刷管理信息平臺網上審核后,還需提交上述材料的紙質版一式兩份。
四、核驗主要內容
(一)生產經營場所是否符合規定。
(二)是否成為“僵尸”企業。
(三)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產、經營負責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(2019-2020年新設立除外)。
(四)是否按照《印刷業管理條例》《印刷品承印管理規定》等有關法規、規章的要求建立、健全印刷企業“五項制度”,并在日常生產經營中貫徹執行。
(五)印刷產品是否達到國家所規定的各項質量標準,綠色印刷產品是否達到綠色印刷行業標準。
(六)是否按規定按時逐項向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統計數據。
(七)有無違反印刷管理規定的行為。
(八)印刷品承印“五項制度”電子臺賬的運行情況。
五、準予核驗條件
(一)準予年度核驗。
對符合《印刷業管理條例》《印刷業經營者資格條件暫行規定》《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暫行規定》及其補充規定、《數字印刷管理辦法》要求的資格條件,無違反印刷管理法規規章行為,按規定向行政主管部門及統計部門報送數據,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浙江省印刷管理信息平臺(http://220.191.243.157)企業年度核驗填報,證照一致,準予核驗。對通過核驗的印刷企業,更換新證后企業取得繼續從事印刷經營活動的資格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暫緩年度核驗:
1.經核驗發現有違法行為應予處罰的。
2.正在限期停業整頓的。
3.證照不一致的。
4.未按規定完成浙江省印刷管理信息平臺(http://220.191.243.157)企業年度核驗填報的。
暫緩年度核驗的企業應認真進行整改,待問題得到解決后,提出申請,報行政主管部門審批。暫緩期滿,按本通知規定重新辦理年度核驗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年度核驗:
1.違法行為被查處后拒不改正或者沒有明顯整改效果的。
2.2020年暫緩年度核驗的企業仍未整改,未通過年度核驗的企業,由原審批的行政主管部門注銷其印刷經營許可證。
未通過年度核驗的印刷企業,不得繼續從事印刷經營活動,由原審批的行政主管部門收回其印刷經營許可證。印刷企業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申報核驗材料,下發催告通知書30日內仍未申報的,由原審批的行政主管部門注銷其印刷經營許可證。
六、年度核驗辦理時間、咨詢電話
(一)辦理時間:
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30-16:30(工作日)
(二)許可證提交地點:三北大街777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162窗口(如窗口搬遷將另行通知)
(二)聯系人:蔡傳亮 黃勵金
(三)咨詢電話:63961796、63961797
附件:印刷企業用戶名
慈溪市新聞出版局
2021年2月25日